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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决算
     文章来源: 默认部门 浏览次数: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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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根据京编办事〔2015〕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于2015年2月批准成立,30号文规定,“同意撤销北京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成立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为你局所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研究,开展档案教育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档案干部教育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3.7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9万元,下降6.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23万元,比上年减少22.59万元,减少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9.25万元,比上年增加4.59万元,增长1.67%,其中:基本支出255.46万元,为财政拨款经费,占支出合计的91.48%;项目支出23.79万元,为自有经费,占支出合计的8.5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23万元,比上年减少22.59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未申请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1%;卫生健康支出2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206.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26万元,下降6.47%。其中:
      “档案事务”2021年度决算206.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26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疫情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8.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1万元,增长25.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81万元,增长25.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25.2%。
      3、“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21.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25.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25.1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5.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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